古罗马时期,当时的人用一种叫“Amphorea”的双柄陶罐来储存和运输葡萄酒,虽然当时已出现烧制玻璃瓶的工艺,但由于技术原因,当时的玻璃瓶非常脆弱,加之制作成本昂贵,所以并没有应用于葡萄酒行业。
在古老的农业社会,各项技术的发展较为缓慢,一直到17世纪,欧洲人创造出可以烧煤的“高炉”,玻璃制作工艺得到很大的改善且成本降低,当时已经可以烧制出坚固耐用的玻璃瓶,渐渐地玻璃瓶被应用于葡萄酒行业。
17-19世纪期间,玻璃瓶装葡萄酒在欧洲市场上已屡见不鲜,但奇怪的是,当时的政府法律规定:葡萄酒庄园和酒商不允许把葡萄酒装在玻璃酒瓶里出售,必须是以散装酒的形式卖给消费者。因此,当时的葡萄酒消费者购买葡萄酒时,会在现场拿着一个空玻璃瓶,等待酒商把酒从酒桶里舀出来装到瓶子里,再封上橡木塞。
这一法规出台的原因与当时的玻璃瓶制作工艺有关,由于当时没有机械化吹瓶技术,所有玻璃瓶都是人工吹制,而瓶子大小都靠玻璃工人的肺活量来决定,通常介于650ml-850ml之间,这就意味着葡萄酒瓶没有一个标准的规格。为了避免酒庄和酒商故意用小玻璃瓶“揩油”,所以法律不得不规定,酒商必须当着消费者的面用一个标准的容器量过酒后,再装进容量不一的玻璃瓶中。
第一次工业革命晚期(1821年),英国率先研发出了机械磨具化玻璃生产,给酒瓶大小标准化提供了可能。于是,各个葡萄酒产区和酒商纷纷开始在650ml-850ml这个大小之间选择一个固定大小的玻璃瓶,并在瓶子上标注容量。
由于波尔多产区大多使用225L的橡木桶酿酒,所以选用了750ml作为酒瓶容量标准,因为这样1个橡木桶刚好装300瓶酒。其他产区最开始则采用了不同的容量标准,比如勃艮第和香槟产区选择了800ml作为酒瓶容量标准,博若莱采用500ml。
法国1855年巴黎世界博览会之后,波尔多葡萄酒闻名于世,其他国家/地区的葡萄酒酿造者纷纷开始模仿波尔多的酿酒技术,包括使用波尔多制式的225L橡木桶,因此750ml的酒瓶被广泛使用。
20世纪70年代期间,美国和欧盟相继出台法律规定:容量在500ml和1L之间的葡萄酒,必须使用750ml容量的瓶子(法国汝拉黄酒除外)。在美国和欧盟的影响下,750ml的葡萄酒瓶最终成为了国际通用的标准酒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