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葡萄酒生产商名称及地址
世界葡萄酒大师罗伯特·詹姆斯·盖蒂斯(Robert James Geddes)曾表示,由于澳大利亚人认为生产商是酒质最好的保证,而非人为判定的等级规则,所以目前澳大利亚的酒标只提供引导性说明而非明确的等级划分。这也是为什么澳大利亚葡萄酒总是把产地、生产商和酒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原因。
2.年份
年份是指葡萄采收的年份。虽然法规并没有强制要求在酒标上标示这一信息,但若标示年份,应至少有85%的葡萄是该年份采收的葡萄。
3.葡萄品种
澳洲法规并没有限制可以酿制葡萄酒的品种,也没有强制标示葡萄品种。但若要标示则必须遵循规定:
(1)标示单一葡萄品种。至少85%的葡萄是采用该葡萄品种。
(2)如为blend,至多标示5个品种,标示的品种要超过整体95%,单一品种至少5%。
(3)或至多标示3个品种,总标示品种要超过85%,单一品种至少20%。
4.原产国
澳洲法规强制要求在酒标上标示“Produce of Australia”或“Australian Wine”。如果一款酒是由两国酒混合酿造而成的,那酒标应以百分比标注出来,比如,75%的澳大利亚酒和25%的智利酒。
5.含量
澳洲法规强制要求在酒标上将此信息标示于酒瓶正面,且字体高度至少要3.3mm。
6.酒精浓度和标准杯
澳洲法规强制要求在酒标上标示酒精浓度,如12%标准杯(Standard Drinks,1标准杯=10克酒精)英国采用的1单位的酒精饮料约含乙醇8~9克。在北美洲1标准杯含乙醇12克。
7.葡萄产区
采用葡萄的产区,法规并没有强制标示,也不必为酒庄所在地。但若为blend要标示时,可选择标示省份/区域(State/Zones)如South Australia/Limestone Coast、产区(regions)如Coonawarra、副产区(Sub-regions)。
(1)标示单一葡萄产区。至少85%的葡萄是采用该葡萄产区。
(2)如果为blend,至多标示3个葡萄产区,标示的产区超过整体的95%,其中单一产区至少含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