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根廷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和食品国务秘书处于1959年通过了葡萄酒法,并于1989年2月28日对该法律做了修订,进一步完善了对国内葡萄酒的生产、销售和质量的监督。该法律根据阿根廷国内葡萄酒产地的不同气候条件,将葡萄酒划分为不同级别。
法律规定,A级葡萄酒的酒精度数不得低于12.5度,B级不得低于15度,这两种级别的葡萄酒在酿制过程中不能添加任何含有酒精的物质。C级葡萄酒的酒精度数同样不低于15度,但允许在加工过程中加入含酒精和糖分的物质。
或者按照酿造的时间和酒的产地来划分。如位于阿根廷西部拉里奥哈省的SAN HUBERTO酒窖已有100年的历史,是阿根廷最知名的酒窖之一。其将葡萄酒大致分为三等:一等酒名为“陈酒”(PREMIUM),这种酒至少要在木桶里或者瓶子里酿制12个月,一般能在瓶中保存8年;二等酒名为“次陈酒”(CRIANZA),这种酒至少要在木桶里或者瓶子里酿制6个月,一般能在瓶中保存6年;三等酒名为“新酒”(JOVEN),这类酒至少要在木桶里或者瓶子里酿制2个月,一般能在瓶中保存1至4年。
此外,选用不同品种的葡萄酿制出的葡萄酒的成分指标也不尽相同。如阿根廷最著名的两种系列的葡萄酒MALBEC系列和SYRAH系列:
MALBEC是一种红葡萄的名称。用这种葡萄酿制的酒在阿根廷属于高档酒,酿酒所选用的葡萄都是当年新采摘的。酒的颜色呈宝石红,气味芳香。具体指标为:酒精度为12.8;糖度为每升1.5克;酸度为5.00;食用的最佳温度为15-18度。
Syrah产自门多萨省,酒的颜色为紫红色。具体指标为:酒精度为12.5度;糖度为每升2.28克;酸度为5.20;食用的最佳温度为10-18度。
为有效控制葡萄酒生产质量,由国家农业技术研究院(Instituto Nac ional de Tecnologia Agropecuaria) 于1999年提出了一系列方案,经政府核定而成为阿根廷法定产区标准 (D.O.C.) 的法令,唯有符合资格的葡萄酒标签上可以注明 D.O.C. 法定产区的字样。施行至今,已核定四个法定产区,分别是路冉得库约(Lujan de Cuyo)、圣拉斐尔(San Rafael)、迈普(Maipu)、和法玛提纳山谷(Valle de Famatina)。整个阿根廷国家法定产区内容,简要归纳为以下四个重点 :
1. 必须全部使用划定的法定产区内生产的葡萄。
2. 每公顷不得种植超过550株葡萄藤。
3. 每公顷葡萄产量不得超过1万公斤。
4. 葡萄酒必须在橡木桶中培养至少一年,并且必须在瓶中熟成至少一年。